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新矿集团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新矿集团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二、受理要求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告、陷害、作伪证等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新矿集团纪委将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8-7872723
2.举报邮箱:xkjtxcz@163.com
3.来访地址:新矿集团办公大楼纪委办公室(6040室)
4.来信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新矿路401号新矿集团纪委,邮编:2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