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现将贵州矿业公司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贵州矿业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贵州矿业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三)对贵州矿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受理要求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应如实举报反映问题,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如有诬陷、造假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二)纪律检查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回复。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三、受理渠道
(一)举报邮箱:gzkyjw@shandong-energy.com
(二)举报电话:0851-88426609
(三)来访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会议中心二楼贵州矿业公司纪委办公室
(四)来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湖会议中心贵州矿业公司纪委
邮编: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