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现将兖矿能源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兖矿能源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兖矿能源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兖矿能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受理要求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律检查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公司纪委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7-5380810
2.举报邮箱:yknyjw@shandong-energy.com
3.举报信箱:兖矿能源院内西小楼门口西侧
4.来访地址:兖矿能源办公大楼纪委信访案管室(609室)
5.来信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949号兖矿能源纪委
邮编:273500